《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旨在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及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2021年2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月19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